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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是中国针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它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营养成分标签的标示原则等内容。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关键要点:

基本要求

预包装食品定义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

标签内容 :应包含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信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基本信息。

标签真实性 :标签内容应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品的特性、配料、营养成分等信息。

标签科学性 :内容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标签直观性 :设计应避免误导消费者,不应使用暗示性语言、图形、符号。

标签规范性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营养标签要求

营养标签概念 :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强制标示内容 :必须标示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可选择标示内容 :包括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的含量标示。

特殊要求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需要符合GB 7718-2011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保健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

致敏物质 :鼓励企业自愿标识以提示消费者可能引起过敏的成分。

实施日期

该标准自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不适用于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的标识。

注意事项

标签上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产品名称应反映产品真实属性,避免误导消费者。

以上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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