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 干部停职的程序

干部停职的程序

干部停职的程序

干部停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停职检查的请示 :

由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认为应当停职的,制作停职检查的请示报市委审定。

2. 市委同意 :

市委同意后,拟停止党内职务的,制作《停职检查决定书》。

对于司法机关或公安部门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将情况书面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并由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将主要情况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接到报告后,根据涉嫌违纪违法的基本事实,提出停职建议,报经市委同意后,作出停职决定,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

3. 宣布停职决定 :

作出停职决定后,市纪委监察局报市委备案,会同市委组织部向被停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宣布。

属于停止被审查人党外职务的,纪检机关应制作《停职检查建议书》,送达有关党外组织。

4. 停职期间的审查 :

停职检查期间,所在单位应撰写停职检查期间现实表现,在一定范围内谈话了解干部停职检查期间表现,作出决定的党委(党组)或其党委组织部门会议研究,作出结束停职检查的决定,在干部会议上宣布结束停职检查的决定。

5. 恢复职务 :

经查实,被停职领导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犯一般性错误或虽有犯罪行为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由提出停职建议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是否恢复其职务的建议,报市委决定。没有违纪违法问题的,由提出停职建议的单位向市委提出恢复其职务的建议,经市委同意作出恢复其职务的决定,抄送相关单位。

6. 申诉权利 :

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若员工对停职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这些程序确保了停职处理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保障了被停职干部的合法权益。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干部停职期间被监视居住如何执行?

干部停职的待遇如何保障?

公务员停职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如何?

人力资源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