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民主生活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 。
2. 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 。
3. 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
4. 上级领导进行点评 。
5. 主要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 。
6.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当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
7. 会议结束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
8. 民主生活会应当直面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
9. 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开诚布公指出问题,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待批评应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纷争,也不搞一团和气 。
10. 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者建议 。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民主生活会能够有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